根据《2020年度潜江市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0年度潜江市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依照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报到时间: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7:45以前;
(二)体检报到地点:潜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楼301办公室);
(三)考生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到报到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有关要求和纪律
(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一天需禁食8—12小时,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500元。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四)请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将会影响最终聘用。
(五)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六)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对象和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八)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由潜江市人社局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九)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十)考生不得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二)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领导同意,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联系方式: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 0728-6298803
附件:2020年度潜江市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武装部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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