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以下简称协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男性,9名,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高中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吃苦耐劳,为人诚实,有较强责任心、服从管理;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
4.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潜江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2024至4月26日17:00(限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401室(潜江市广华寺街道五七大道9号),联系电话:0728-6511550;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的方式。
4.报名所需资料:
(1)《广华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照片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4)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证书查验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以上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均一式两份。考生报名时,请自备一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次报名不收取考生任何报名费用,切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相关事项将陆续在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活力广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布;
2.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报考人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3.面试开考比例: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一般应达到1:3的比例。
报名人数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广华寺街道办事处对招聘岗位计划进行核减,通过潜江广华寺街道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bqj.gov.cn/gh/)、“活力广华”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4.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个人体态仪表、精神面貌、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5.其他事项: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自动弃权面试,其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在潜江市广华寺街道门户网站和“活力广华”微信公众号发布。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成绩并列情况,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成绩,按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广华寺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工作需要、考生成绩等情况,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研究公示
综合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经广华寺街道党工委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和“活力广华”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被聘用人员自接到报到通知起应当按时报到,其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人方式和工资待遇
1.一经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35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
五、其他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2.所有考生在此次招聘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广华寺街道组织办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4.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了解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活力广华”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凡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而影响考试聘用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728-6511550
广华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https://www.hbqj.gov.cn/gh/
“活力广华”微信公众号ID:ghsjdbsc
原始标题:2024年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招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bqj.gov.cn/xxgk/zc/qtwj/gsgg/202404/t20240407_5150512.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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